2025年洪山区幼升小报名季即将到来,为帮助家长高效完成孩子入学登记,洪山区教育局联合多部门推出最新版《小学新生入学操作指南》。本文详细梳理了报名时间节点、线上登记入口、材料清单(含户籍、房产证明等)、学区划分规则及常见问题答疑,特别针对“人户分离”“多校划片”等热点政策提供权威解读。
(一)入学年龄
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,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(周岁的计算以每年的8月31日为时限)。即2018年9月1日一2019年8月31日(含)出生。
(二)武汉市洪山区户籍学生
1、户籍地为洪山区的适龄儿童。
2、房屋被拆迁(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)原户籍或迁入户籍地为洪山区的适龄儿童。
(三)非本市户籍学生
1、适龄儿童户籍在武汉市外,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持武汉市居住证(居住地址为洪山区)。
(1)来汉人员随迁子女。
(2)港澳台随迁子女。
2、适龄儿童户籍在武汉市外,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是由市外迁入洪山区的大学生。留汉大学生子女。
(一)登记时间
全市统一入网登记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(星期四)0:00—3月23日(星期日)24:00。对符合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登记的小学新生,家长可在5月12日—5月16日、8月25日—8月28日期间,按下述方式补录信息。凡补录学生,均由区教育局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。
(二)登记方式
2025年,全市中小学新生入学统一使用湖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进入“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”进行入学信息的登记。

(一)对口入学(户籍与房产证一致)
1、具有洪山区户籍适龄儿童,其户籍地址与其监护人持有房产证地址一致;
2、被拆迁的原户籍为洪山区的适龄儿童(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);被拆迁后迁入户籍地为洪山区的适龄儿童。
注:部分学校对房户一致时间有一年或几年以上的要求。
(二)统筹入学
1、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地址为洪山区的《武汉市居住证》,并持有与居住证地址一致的房产证的适龄儿童;
2、仅本人户籍在洪山区的适龄儿童;
3、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地址为洪山区的《武汉市居住证》的港澳台适龄儿童;
4、监护人符合“大学生落户”政策户籍迁入洪山区的适龄儿童;
5、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地址为洪山区的《武汉市居住证》的随迁适龄儿童;
6、符合洪山区对口入学条件,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报的适龄儿童将纳入统筹安排入学范围。
(一)洪山区户籍适龄儿童
1、适龄儿童户口本人页。
2、适龄儿童户口本首页(本页上有派出所及户籍地址)。
3、适龄儿童父母(或其他法定监护人)户口页。
4、其他证件:如适龄儿童《出生证》,可以证明父母(或其他法定监护人)与被监护人之间的关系。
5、房产类证件:房产证(或不动产证)持有者姓名页及房查编号。商品住宅购房合同中房屋地址页、购买人页及房查编号;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。租房需提供租房合同。
(二)非武汉市户籍适龄儿童
1、适龄儿童户口本人页。
2、适龄儿童户口本首页(本页上有派出所及户籍地址)。
3、适龄儿童父母(或其他法定监护人)户口页。
4、适龄儿童父母(或其他法定监护人)居住证。
5、其他证件:如适龄儿童《出生证》,可以证明父母(或其他法定监护人)与被监护人之间的关系。
6、房产类证件:房产证(或不动产证)持有者姓名页及房查编号。商品住宅购房合同中房屋地址页、购买人页及房查编号;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。租房需提供租房合同。